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14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当日发布的2021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称,人工智能(AI)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司法审判领域,“人机合作”的审判模式或将成为常态,“AI法官”“AI律师”等已从概念走向现实。
这份蓝皮书称,当下在司法裁判领域,人工智能主要在两个方面凸显了较为强劲的应用价值。
一是,裁判结果的产生方式实现从人工到智能的转变,“在未来,机器人极有可能取代法官完成判决书的撰写”。
二是,庭审模式实现从“同空(同一空间)模式”到“异空(不同空间)模式”的变革,异空审判模式对于人工智能与参庭审提出更高要求,其特征在于“适用机器人完成远程立案、诉讼咨询和引导、异空庭审、当庭判决”。
这份蓝皮书同样注意到对于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在理论上存在的一定争议,即反对派更侧重于强调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带来的负面影响,“机器审判人类的法律危机”。
对此,蓝皮书针对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有效规制,建议从两方面完善,即人工智能适用空间的分割、算法审查制度的构建。
另据统计,2020年,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集案件信息超过2.18亿件,完成司法专题分析报告870余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1亿份;全国74%的法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