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 贺成
近日,天津市民李萌(化名)与母亲就一篇“科普文章”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母亲坚信文章中有视频、有图,还有各种所谓博士、医疗团队得出的研究结论,不可能是假的;李萌仔细辨别文章发现,文章为AI生成,平台也进行了辟谣,肯定是假的。(7月17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AI“写”文,逐渐从争议进入认可阶段。如今,居然出现这样的事,叫人情何以堪?殊不知,如此之事并非孤例。近期,多地公安机关发布了多起利用AI工具实施造谣的相关案件,如发布“西安突发爆炸”虚假新闻的账号所属机构,最高峰一天能生成4000至7000篇假新闻,每天收入在1万元以上,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经营着5家这样的机构,运营账号达842个。
为治理AI造假乱象,深化网络生态治理,近年来相关部门和平台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早在2022年,中央网信办等就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
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信息来源标注展示。使用AI等技术生成信息的,必须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发布含有虚构、演绎等内容的,必须明确加注虚构标签。
现在看来,要避免AI沦为造谣工具,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辟谣机制,一旦某一条信息被甄别为谣言,要立刻进行标注,并且向浏览过该谣言的用户再次推送,进行辟谣提示,以免该谣言进一步传播,造成更大的伤害。当便利的AI工具大幅降低了造谣的制造成本,提升了谣言的数量级和传播力,一些人居然企图将此做成生意,在利益驱使之下铤而走险,还亟待加强监管,斩断背后利益链条。
责任编辑:高保武